致全市农药生产经营者及农民朋友的一封信

全市农药生产经营者和农民朋友们:

春耕时节已至,为保障农民朋友们能够购买到优质、放心的农药产品,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,五常市农业农村局特此提醒:

一、农药生产经营企业需做到“三要”

一要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前提下,加快生产进度,确保农药产品质量,并及时投放市场。

二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。

三要建立农药进销存系统,确保农药的进出库、存储、销售等环节的规范。

二、农药经营者需遵循“四不购”“五不卖”“六不准”原则

“四不购”:(1)不采购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;(2)不采购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农药;(3)不采购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销企业所销售的农药;(4)不采购产品包装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。

“五不卖”:(1)不卖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;(2)不卖未附具标签的农药;(3)不卖无生产日期或批号、无保质期或过保质期的农药;(4)不卖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农药;(5)不卖所登记作物在我省没有种植的农药。

“六不准”:(1)不准推荐扩大使用作物范围;(2)不准推荐扩大防治对象;(3)不准推荐加大使用剂量;(4)不准推荐改变使用方法;(5)不准推荐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内用药;(6)不准推荐任何带有广告色彩的农药产品。

三、农民朋友选购农药应做到“四看”

一看农药名称。农药名称必须是中文通用名称,且应显著标注,字体、字号、颜色应当一致。除限制使用农药,需以红色标注“限制使用”的字样外,标签的其他文字内容字号均不得超过农药名称的字号。

二看农药登记证。农业用的农药,登记证号均以PD开头,无证号或其他形式的证号不要购买。

三看使用范围。应通过手机“中国农药查询”APP或“中国农药信息网”数据中心进行查询、核对所购农药的登记范围。如出现超出范围的文字或图片,不要购买。

四看产品商标。农药产品只能标注注册商标(右上角带符号“R”),且应当标注在标签的四角,其文字部分的字号不能大于农药名称的字号。不要购买未经注册商标或标注不合规的产品。

如有农药相关问题或举报,请拨打五常市农业农村局农药举报投诉咨询电话:0451-55807997

五常市农业农村局

2024年2月26日